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通告
2023-09-12 15:25 来源: 凉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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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州范围内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选择不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许可范围


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本数)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含本数)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基本要求


开办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置地点还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四、申请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通过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1、2项材料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五、办理时限


(一)告知承诺制
对通过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窗口受理人员在作出许可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并签名,消防救援机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要核验人员一致性,并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消防安全承诺全过程。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消防救援机构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自作出许可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检查。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
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检查。消防救援机构自现场检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具《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六、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以非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并将失信承诺情况记入信用惩戒。在信用修复前,场所再次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不适用告知承诺管理方式。


七、办理地址

凉山州消防救援支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3段7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消防窗口
联系电话0834-2562052

西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保安金融大厦西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综合服务区消防窗口

联系电话:0834-2890348

会理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会理市迎宾大道121号消防救援大队四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834-5680828

木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木里县乔瓦镇锄头湾村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6525609

布拖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布拖县九嘎路南段351号布拖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8532119

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新村三组125号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7616119

会东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会东县金江街道会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消防救援大队窗口

联系电话:0834-5428042

宁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宁南县民新路4号宁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834-4577119

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上南街110号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8738119

美姑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美姑县巴普镇俄普村(俄普中学下行100米)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8243727

喜德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喜德县光明镇公园路东段 喜德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7442119   

盐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盐源县泸沽湖大道(新公安局后面)盐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6363119

甘洛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甘洛县新市坝镇河东新区清溪路一段消防救援大队三楼301室

联系电话:0834-7835620

雷波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雷波县南田新区六十米大道锦屏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低频综合窗口

电话:0834-8822171

昭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昭觉县新城镇解放路40号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8331534

普格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普格县新建南路365号普格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4772207

德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德昌县西会路南段257号消防救援大队三楼

联系电话:0834-5203559

冕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冕宁县高阳街道东街皂桷巷18号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834-67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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